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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应立法

 

   在奥运到来的同时让香烟远离我们,建议餐厅、影剧院、商店、会议室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昨日,朱琪等10名省人大代表向本届大会提交了尽快出台《福建省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议案。

  据了解,我省每10万人就有60人患肺癌,其主要致病因素就是吸烟或被动吸烟,并且发病率每年在增加,几年后,我省肿瘤的发病率中,肺癌将会排在第一位。 

  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省份已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规定,我省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

  代表们建议应该尽快出台《福建省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禁止在以下场所吸烟: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区、病房区;学校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等室内教育场所;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休息和活动场所;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游艺厅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体育馆的观众厅和比赛厅;图书馆(室)、阅览室、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宫(馆)和少年宫;商店(场)、书店和邮电、金融、证券业的对外营业场所;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内及车站、港口的售票厅、候车室;会议室;餐厅;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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