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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贫困人口贷到款

 

  
  台海网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背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研究,在目前农村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只有7%是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救济救助的,而93%是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开发式扶贫脱贫致富的。将财政性扶贫资金用于贴息,以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向贫困地区发放贷款,起到以小搏大的作用,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

  建议:省政协委员兰益江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关于设立少数民族地区、老区农户小额贴息专项资金,支持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建议》,建议政府对贫困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老区)设立农户小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加大扶贫贷款力度,扩大贴息范围;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对政府贴息专项资金,要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贷款的跟踪管理,对农户贷款体现简化手续、及时、方便的原则,实行“资金优先、利率优惠、服务优先”的信贷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措施。

  回应:承办单位省财政厅和省农办表示,抓好省信用联社筹集的1亿元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确保贫困人口从金融部门贷到款,确保贴息资金的落实,扩大小额信贷投放对象范围;积极向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争取把我省列为扶贫贷款贴息到省的试点省份;继续探索农户自立小额信贷项目的试点经验;在我省的贫困地区探索建立乡村合作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在新一轮200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中选择10个村左右,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省财政厅还将扩大林业小额信贷抵押物的范围;拟从预算安排老区办扶建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切出一块,用于小额信贷贴息;积极向中央反映和争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抓好对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省老区办表示,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龙岩抓好一、二个县的试点,争取从中央财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贴息,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开。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表示,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在信贷资金上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发生产性项目,特别是要通过优先安排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等方式扶持民族乡、村中少数民族贫困户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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