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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交流

 

  台海网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背景:闽台农业合作是我省外向型农业的一大特色,也是加快对外开放,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闽台农业合作尚处于农业对农业的阶段,合作的技术层次、合作层面有待于提高和拓展。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消化吸收与创新滞后。农产品通关政策修订滞后,良种引进手续繁琐。

  建议: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在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交提案《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交流的若干建议》,建议创建闽台农业技术合作园区,为两岸农业高新技术交流构建平台;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参与我省农业技术合作研发;建立两岸技术人员交流制度;建立闽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基金,组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培训中心,聘请台湾农业专家培训技术农民;研究制定《福建省保护台商农业投资条例》等相关法规;协助在闽台资农业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打造台资农业企业的独特品牌;办好台湾农业创业园;设立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集中区,推进两岸农产品交流和贸易。

  回应:省领导十分重视该提案,省长黄小晶、副省长张昌平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农业厅对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表示要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台商举办融农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为一体的企业或综合性示范基地;进一步疏通民间交流渠道,构建新的合作交流平台;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各类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或物流集散中心,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创办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集中区;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良种、加工和经营管理的合作;完善设施,推进“两园一区”和三个集散中心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对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台商和有关人士予以表彰鼓励,对合作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和基地予以授牌认定。

  省农办表示,从3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中择优选择部分园区,创建闽台现代农业技术合作园区,加大对闽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扶持力度;按照《福建省现代农业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台湾农业技术企业引进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项目予以支持。

  省台办表示,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在闽台农业合作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在东山、连江建立台湾水产品集散基地或加工基地;支持在漳平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简化从台湾引进农产品品种手续;给予台资农业企业税收优惠等;加强做好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调研和督查。加强与台湾渔港的合作,加强我省农业产销协会、企业集团与台湾农产品产地农民、产销公司、协会的对接,强化台商服务工作;加快闽台农业合作载体平台建设;加大农业资金投入,探索建立海峡产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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