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2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 通讯员 张增田) 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部署全省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十一”黄金周期间,全省境内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包括景区内游览车、游船、竹筏等)。 通知规定,各级游览参观点经营单位应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十一”黄金周前,应做好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严禁借“十一”黄金周擅自提价,严禁对景区内照相取景、公共厕所等配套服务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游览参观点所在地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要安排人员值班,对消费者(游客)举报的违价行为要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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