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年内,省内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将陆续迎来当地市委或相关高校选派的党组织负责人。 根据有关规定,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选派工作,由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牵头,向有关设区的市委或独立学院举办高校的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选派。 据了解,选派部门可以选派党委书记,也可选派专职党委副书记。公办高校选派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厅、处级领导,不再核增领导职数。其人事关系留原所在单位,工资待遇由原所在单位按人事部门的规定发放,工作津贴由原所在单位按同级别人员标准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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