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洪田镇的曾某因轻信同乡蔡某口头说下的协议,把毛竹山中的杂木卖给蔡某。蔡某没按口头协议约定办证就砍伐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罪,曾某涉嫌共同犯罪。12月3日曾某、蔡某被永安市检察院起诉。 7月25日,蔡某在没办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砍下杂木3车。曾某验收木头材积37.1立方米时,才发现蔡某没有办理采伐证和运输证。这时曾某如果及时制止举报蔡某的违法行为,他就不会涉嫌共同犯罪,可是曾某心存侥幸。此后,曾某5次从蔡某那里拿到杂木款4900元。曾某归案后,悔恨地说,是自己的轻信和贪财酿下了苦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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