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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变身四个局的“局长”两个月诈骗60余万元

 

    先是教育局,接着是农业局借用这些单位办公室
    
    □早报记者黄墩良林加华通讯员吴东昱

    一个因生意亏损而债务缠身的业务经理,摇身一变跨区域“当”起了4个局的“局长”,借用单位办公室,冒充单位局领导,开始“上班”,将客商召到办公室开会,巧舌如簧,签合同,开口要钱,两个月时间,诈骗60余万元。泉州三家服装公司上当受骗。
    昨日,这起案件已由丰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另一个“我”是谁
    江西吉水一局长报警


    “浙江方面打电话过来核实我的身份,一听说我还在吉水,对方马上说‘那我们这里的刘某就是假的了’。对方还称有人利用我的身份跟他们签了合同。”2007年10月,江西省吉水县果蔬局局长刘某向当地警方报警称:有人利用他的身份,在外地进行诈骗。
    刘某接到电话的这天是2007年10月22日,同一天,浙江金华也有人打来电话跟他联系:自称与他签了一份合同,被骗了4万多元。一直到2008年1月,他又先后接到了两三家企业的电话,内容都是有人以他的名义骗钱,金额都达数万元。
    另一个“我”到底是谁?刘某想起了已消失的“杨光明”。
    随后,刘某向警方反映称,2007年10月上旬,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在福建泉州搞果苗生产的,要来吉水投资,让他帮忙找一块100亩的地。没多久,一名自称叫杨光明的中年男子来到吉水,住进当地豪华的酒店,刘某陪他去看了为他准备“投资”的那块土地。当月18日,“杨光明”提出要在果蔬局租一间房间当办公室,刘某答应了。三天后,“杨光明”称“去接姐夫”,从此消失,租借“当办公室”房间的办公设备也不要了。
    让刘某没想到的是,几天后,“杨光明”开始利用他的名字和身份,带着果蔬局的假公章,四处游说称县里需购买大量苗木,跟别人签合同诈骗钱财。
    这个“杨光明”真名叫陈某雄。2007年10月31日,陈某雄因涉嫌诈骗罪被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刑事拘留,当年12月6日经丰泽区检察院批准,第二天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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