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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手机借给朋友,朋友却使用手机辱骂他人,更没想到的是自己会因此遭到殴打并被人敲诈勒索,在晋江打工的孙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对其进行敲诈勒索的刘某近日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孙某把手机借给朋友,朋友却用该手机辱骂刘某。2007年8月29日晚,刘某叫人到陈埭镇孙某打工的鞋厂,将孙某叫到陈埭横板村横板桥附近的河岸边。孙某和一个老乡先到河岸边。在河岸边,刘某和他人一起对孙某进行殴打,要求孙某等人拿出3500元来了结此事。随后刘某又将孙某带到横板村一家饭馆,让孙某的老乡回去凑钱。 过了不久,孙某的老乡委托朱某、王某两人带了人民币2500元到饭馆,刘某等人才放了孙某。后刘某又以不足3500元为由,伙同他人殴打朱某、王某。经过鉴定,孙某和朱某为轻微伤。王某被殴打后,骑着摩托车跑回住处拿了1000元准备交给刘某,在返回饭馆时又被不明身份的人持棍殴打。在庭审前,刘某的家属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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