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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摩的”拉客 再用“的士”行抢劫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摩的”拉客,“的士”跟随

  据警方介绍,昨日凌晨5时,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蒲先生的报警说:他搭乘广州至泉州的大巴,抵泉后,在刺桐大桥头附近下了车,便搭乘一辆车牌为闽CFJR××摩托车前往市区东湖一酒店。

  据蒲先生称,一路上,该“摩的”司机故意绕道将他载到江滨路泉秀汀星滞洪带路段,随后来了一辆闽CT05××的“的士”及三名摩托车工;他们将蒲先生骗上“的士”后,便在车上采用殴打、恐吓、搜身等手段,抢走蒲先生现金人民币1500元及一箱贵州茅台酒,价值2800元左右。

  丰泽刑侦大队市区中队陈贻聪中队长告诉记者,从这起案件的作案过程来看,这是一种新的作案方式,团伙内分工十分明确,而且他们之间有黑话,把抢劫叫做“杀猪”。一般说来,团伙内有多名成员,有人开“摩的”在一些长途客车的卸客地点守候,一看到有旅客单独下车而且行李较多时,就会几个人同时一拥而上,有的拉人,有的拉行李,问客人要去哪里,然后将他们拉上摩托车。

  “这些人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先把受害者弄懵,就会比较好骗。”陈贻聪说,“一般来说,第一次到陌生的地方,人的心里总是会有点不踏实,再加上他们人多一闹,心里就会更紧张。”

  陈贻聪说,一旦客人上了他们的车,他们就往偏僻人少的地方开,这时,后面就会同时跟上另外几辆“摩的”和一辆出租车。等出租车跟上时,载客的“摩的”司机就会以天气冷或是下雨为理由,将受害者骗上出租车,并在出租车上实施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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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蒲先生的报警后,驻扎在公安局待命的“猎隼”特勤队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过缜密侦察布控,在案发5小时后,也就是昨日上午10时许,警方已先后抓获了该抢劫团伙的蒲红某、屈某强(外号“屈娃儿”)、许某(外号“胖子”)等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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