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小明)为了向手下的小姐显阔,“妈咪”向姘头借钱买车;为还债,她又联手姘头合同诈骗,涉案金额6万元。昨天,晋江经侦大队将“妈咪”庄某移送检察机关。 庄某,38岁,泉港人。2003年,她来到晋江某酒店当“妈咪”,她一直想有一辆轿车,在小姐面前摆阔。2005年6月,她认识了南安人、在陈埭做生意的陈某,两人相好后,庄某向陈某借钱买了一辆小轿车。后来,陈某对庄某失去兴趣,经常催债。无奈,庄某听从陈某的提议,合谋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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