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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兑外汇 13.5万打水漂


    7月25日 鲤城区法院

    “我也是给人打工的,什么都不知道。”法庭上,一个中年男子不停地辩解着。

    男子姓侯,今年43岁,南安金淘人,被指控化名吴某伙同一“安溪人”,以兑换美元的名义,骗了一老人13.5万元。而检察官在法庭上摆出的一系列证据,让侯某不得不低头认罪。

    按侯某的说法,6年前,他原本在泉州市区街头摆小摊,认识了一个“安溪人”,其自称是从台湾回来投资的,要在漳州办花圃,每月3000元雇他去帮忙。4个月后,他和对方去了漳州。没想到,当时的选择让他逃亡了6年。

    事情还得回到2001年。55岁的龙岩雷大爷接到一个陌生来电,自称吴某的男子说认识雷大爷的哥哥。吴某还说,自己表哥小刘的舅舅是台商,想兑换人民币。

    既然都认识哥哥,雷大爷便放松了警惕,再加上800元人民币兑换100元美金,这个价在当时比较优惠。第一次漳州交易没成,第二次交易地点定在泉州一咖啡厅。

    9月6日中午,雷大爷来到约定地点,见到了在打电话的吴某。吴某说,表哥小刘和舅舅就住在楼上酒店客房里。见此,一心想着换美金的雷大爷,带着吴某去银行取出了13.5万元人民币,即准备上楼兑换。

    可这时,那个小刘打来电话,说自己楼上房间里的人太多,不方便交易,要雷大爷先把钱交给吴某,带到楼上先验验钱。雷大爷没细想,只身在大厅里等着,等了半个多小时,还不见吴某的踪影,这才恍然大悟:上当了。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说,国家规定,个人购汇须到银行或外汇局。这个案件的发生,多少与雷大爷私兑外汇、贪小便宜有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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