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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弱智女工一审判刑三年半


    晋江一男子与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女子发生性关系。昨日上午,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林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今年29岁的江西人黄某林在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金泽服装厂其宿舍内,明知同厂工友陈某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御能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同年9月份,同厂工友发现陈某某可能怀孕,告知陈某某的亲属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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