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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A级通缉犯7年杀害6人  一审获死
曾制造骇人听闻的邵武“8·13”血案

 

  昨日,在南平邵武市电影院,南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安部A级通缉犯陈金春故意杀人案。最终,7年内杀害6人的陈金春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陈金春出生于福州罗源县松山镇泥田村,后入赘到福州仓山区螺洲镇,今年41岁。2000年7月31日,陈金春在螺洲镇因建房与他人争吵打架,气愤之下持刀将村民陈洪滔姐弟杀死并潜逃,被福州警方列为网上追捕逃犯。

  之后,陈金春化名张明忠,潜逃至南平邵武市拿口镇上山坊村。2007年8月13日下午,因与人合挖红豆杉发生纠纷,他用杀猪刀杀害村民许有兴的母亲、女儿、2岁的儿子以及村民许有传的妻子。许有传的女儿也被砍成重伤。这就是骇人听闻的邵武“8·13”血案。

  案发后,陈金春逃匿于当地深山中。警方于8月31日将他抓获。(本报2007年曾连续报道)

  昨日下午,经过审理,南平市中级法院当庭一审判决:陈金春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70余元民事责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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