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阮友直 王姗姗 王明盛)日前,建阳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少女故意伤害他人的刑事案件。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6月3日晚,18岁少女谢某和几个朋友在建阳某网吧上网时,看到少女林某也在网吧。因谢某和林某以前有过节,于是就与朋友将林某拉出网吧拳打脚踢,随后又把林某带到建阳东门渡口处,把林某的衣服脱光扔到河里。受惊吓的林某回家后,不敢向父母提起此事。第二天父母发现女儿的伤才向警方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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