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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庭上求判死刑 死后器官捐给社会

 

  看到有人落水,58岁的老人毫不犹豫地跳进水中救人,因不会游泳,他再也没有上来。

  两年前,租住在福州鼓山远东村的外来工郑邦明救人的事迹轰动整个村子。对于郑邦明,村里每个人都能说出一段他帮人的故事。但谁也不知道,他有一个儿子,因抢劫杀人锒铛入狱。

  “父亲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老郑的儿子郑某象忍受不了精神的折磨,在看守所里几次试图自杀。

  在法庭上,郑某象一句话也没为自己辩护,只向法官提出3个愿望:一是判自己死刑;二是死后将器官捐给社会;三是死前能给父亲上炷香。




  父亲一生救人3次

  郑某象的父亲郑邦明是宁德柘荣县人,来榕务工14年,月收入只有几百元,为省房租,他住在庙里,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自己从来舍不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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