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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服务不到位 游客摔伤获补偿3万元


    消费者陈某在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景区游玩时,由于景区停电且没有明确的安全提示,陈某摔倒在大石上造成骨折;在消委会调解下,景区赔偿陈某3万元。该案被列入福建省消委会日前公布的2007年十大消费纠纷案例。

    据福建省消委会介绍,2007年10月13日,温州游客陈某一行10余人到宁德三都澳景区游玩。由于景区停电,陈某又不识路,在迷宫洞游玩时,看到一个倒三角洞口,便认为它就是迷宫洞口,带头爬了进去。随后陈某一脚踏空,人沿着石壁急滑而下,重重地摔在洞底的大石上,当场无法动弹。陈某被送往医院检查后发现右小腿骨和髋骨粉碎性骨折,医疗费花了4万余元。

    陈某与景区进行协商,但没有结果,于是投诉到宁德市蕉城区消委会。消委会调查后认为消费者虽有不慎之处,但三都澳景区因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明确的服务提示而应承担游客摔伤的主要责任。经调解,景区同意一次性补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3万元。

    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说,之所以把该案列入2007年福建省十大消费纠纷案例,是想引起人们对景区安全问题的重视,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景区的管理,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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