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长汀县大同镇翠峰村二女计生妇女邱木娣高兴地领到了2200元的幸福工程救助资金,准备购买仔猪,发展家庭经济。今年3月该县正式启动第三轮救助行动,发放救助资金23.3万元,又有111户贫困母亲得到救助。到目前,该县“幸福工程”已救助284户贫困母亲,惠及人口1400人。
长汀县自2000年9月开始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首先发动全县干部工人捐出一日所得,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8万余元,乡镇积极配合,项目点乡镇从最初的3个扩大到现在的大同、新桥、古城、濯田、馆前、庵杰等6个乡镇,累计投入资金近60万元。经过几年的努力,第一轮救助的73户贫困母亲计生户,实现了户均增收5580元,人均增收1250元,基本摆脱贫困,有的已步入小康。2003年3月该县启动第二轮救助行动后,100户计生户受到救助。在实施幸福工程的过程中,许多受助母亲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带领全家摆脱贫困、愚昧,走上了致富的道路。濯田镇长兰村的谢长金,被列入“幸福工程”救助对象后,得到了无息贷款2200元,用于购置米粉加工设备,每月加工米粉1500公斤,年出栏10头猪,加工米粉和养猪两项收入达1万元。 脱贫母亲们不忘社会的关爱,按协议如期返还资助资金,为滚动救助奠定了基础。馆前镇小洋村贫困母亲康寿香,全家4口人,受助前家庭经济困难,公公长期患病后去世,家庭负债达1.2万元。2003年秋,受到幸福工程的救助后,她种植烤烟8亩,养猪6头,利用山排田种植牛角椒,去年又承包了村里的100亩竹林,现在年家庭收入都在2.5万元以上。富裕后的康寿香按时归还了救助款,去年被“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授予“幸福母亲奖”。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