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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4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黄允明)昨日,福州警方对外披露说,福州台江警方3月中下旬先后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连续破获“3·12”强奸案、“3·30”强奸案和“3·23”轮奸案等3起恶性案件。 据介绍,3月12日18时许,女市民连某下班途经台江仁德路旧福州晚报社门口时,被一陌生男子持刀挟持到路边一杂物间内强奸,并被抢走手机和小灵通各一部、现金300余元。3月30日凌晨,民警抓获疑犯21岁的外省籍男子王某。查明王某强奸被害人并拍摄裸照,以在网络上散布裸照威胁受害者不许报警。 3月30日凌晨,女市民韦某在朋友聚会上结识26岁的周宁籍男青年阮某,阮某主动提出开车陪同韦某去浪歧接同学,在途经北江滨公园停车场附近时,阮某趁韦某下车解手将其强奸。接警后,台江刑侦大队当晚在五四路某公司内抓获阮某。 3月23日凌晨,女市民梁某在豪乐门KTV被两男子灌醉后,被强行带至台江区聚缘休闲中心221室实施轮奸。接警后,台江刑侦大队查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周某。通过严密布控,于3月30日晚成功将其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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