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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不能开口DNA鉴定破获杀人案

 

  日前,福清市公安局通过DNA鉴定手段,证实陈某某的犯罪事实,在零口供的情况下,破了“10·28”杀人案。

  10月29日上午8时29分,福清音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音下街道油坊桥下渠道内发现一具女尸,下身赤裸。音西派出所一方面对现场进行保护,一方面报告福清市公安局。经技侦人员确定,此案为他杀,警方当即成立“10·28”故意杀人案专案组。

  现场勘查表明:死者年龄30多岁,全身多处受伤,系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身份不明。专案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大面积的调查访问,寻找目击证人。通过细致走访,几名目击证人反映,10月28日晚11时陈某某在苍下村手持一根竹棍殴打一女子,被人发现后,又将该女子拖走。又有目击者反映,看见陈某某将一具尸体扔向水渠内。专案组民警在案发地周围找到了作案用的竹竿,查明嫌疑人身份后,专案组立即抓捕了陈某某。

  陈某某是哑巴,在审讯过程中,他只是看着民警傻笑,无法表达。专案民警进一步提取残留在死者身上的犯罪嫌疑人物品,进行DNA鉴定后进行比对,确定是陈某某所有。在现场物证检验鉴定和目击证人的证实下,尽管民警无法取得陈某某的口供,但仍然成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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