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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盗加盗车贼 两案犯被判无期

 

  3名黄金大盗在去年9月从福州一珠宝楼盗走价值300万元的黄金和白金,其中两人还曾盗窃汽车。昨日,盗窃黄金及汽车的陈某品和李某辉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去年9月30日晚,陈某品、李某辉和叶某窜制至福州一珠宝楼,捅伤一名保安,抢走价值300万元的黄金和白金。案发12小时后,警方将3人抓获。在羁押期间,民警查出,陈某品和李某辉还曾在台江盗窃汽车。

  2001年2月9日晚,李某辉与陈某品伙同另一名案犯林某清在台江区河口新村某大楼底层盗走一辆桑塔纳2000型小轿车,并偷走车内的5.2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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