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海西 >> 福州新闻 >> 新闻正文      
得4万“补偿” 女子翻供强奸案


    6月12日,涉嫌诬告他人强奸、被福州警方网上刑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缪某,到福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科办理护照时被民警抓获。

    经查,现年21岁的女青年缪某,福安市人。据缪某供述,今年2月1日,缪某在福州与李某到某饭店吃饭。饭后,李某邀缪某一起到其住的饭店房间取文件,两人半推半就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缪某向福州警方报案,说自己被李某强奸了。

    李某归案后,其家人多次打电话要求缪某放李某一马,并承诺给缪某4万元作“补偿”。缪某答应了李某家人的要求,便向警方翻供。随后,李某向警方举报被缪某诬告。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