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玲家住福州市长乐市文岭镇,今年13岁,就读于长乐市某中学初一年级。因父母不在身边,她长期跟爷爷、奶奶同住。国庆节后,她连续收到初三男生陈某的5封求爱信。董某对不爱学习且常混迹于网吧、游戏厅的陈某十分反感,决定教训陈某。 10月24日,董玲向阜山边防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昨晚遭到陈某的强奸,由于她大声叫喊才未让陈某得逞。民警立即介入调查。在制作董某的报案笔录过程中,董玲神情慌张,对事情描述前后不一致,而在调查走访其所述的“案发现场”及附近群众时,警方又发现了较多疑点。最终,董玲只好向民警道出实情。 由于董玲尚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警方仅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也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严鑫傅元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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