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二:免去董明珠在格力集团所有职务是因为这个
珠海市国资委相关人员表示,免去董明珠在格力集团所有职务主要是基于近日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的要求。
据了解,在《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中,重点围绕“十不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问题作出全面规范,着力防止利益冲突。
“国企改革规定不能同时担任集团和电器公司董事长,格力集团董事长属于市属干部,代表国资委,电器是股份公司属纯企业,珠海几家国企上市公司都会调整。”上述珠海市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试点意见》),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划定员工持股范围。
《试点意见》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格力电器内部人士称,董明珠是按照国企改革要求,“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