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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持冲锋枪堵路案调查:富商互指对方为黑老大

 

  “1·12”持枪事件:互指“黑老大”

  2008年1月12日,数百人持械围在金海大酒店前。酒店方面称,这次围攻是陆丰的“黑老大”许裕长暗自操纵;而为许辩护的居民则对记者说,酒店老板刘树才是真正的“黑老大”。

  金海大酒店今年1月开业,位于甲子镇半径社区,是按四星级标准建设的一个高档酒店,在甲子镇乃至陆丰市都首屈一指。

  “持枪事件”在网上公布后广为人知。帖子说,这些持枪的是当地以许裕长为首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而到场的警察对此视而不见。

  半径社区党支部书记胡坎亲历了“1·12”事件。胡坎说:“1月11日晚上,镇长通知我去社区开会,镇长说,半径群众要求拆除金海酒店的围墙。然后就分成两队,李炳丰副书记带一队做金海的工作,郑镇长一队做群众的工作。后来李书记打电话回来说,同金海酒店已经谈妥了,明天9点酒店自行拆除围墙。

  “12日8点钟,大家都在金海酒店前集中,但是金海迟迟没拆。于是群众就催金海,一直等到10点多,金海终于开始自己拆,拆到12点多才拆完围墙。大家就散开了。

  “到了下午1点多,郑镇长又给我打电话,说有情况,我就又过去。我看见有几十个人拿着铁棒、钢叉站在那里,像站岗一样。由于都是年轻人,我不认识,不过都是半径的居民。但是他们是要拆两位陈姓人的围墙,与金海围墙相邻。这些人围在这里跟金海完全没关系,也不是针对金海。”

  胡坎说他当时没看见有人持枪,并说:“居民为拆二陈的围墙这么兴师动众不值得,不用拿东西也拆得了。现在持枪的4个居民都已经主动缴枪了,都是土造的雷鸣登猎枪,没有AK47。”胡坎说他不知道其他村民家中是否有枪。

  半径社区的居民说法,同胡坎有所区别。一名自称知情的居民对记者说:“金海酒店老板刘树才是真正的黑老大,他霸占了半径村(当地习惯称法,实为社区)的土地。这块土地原本是打算建水产市场,没建起来,他就建上围墙想占有,村民叫他拆他不拆,态度还很强硬。由于他有很多打手,村民没办法,只好带上家伙叫他拆。”他说,“那几把AK47,是村民自己改制的,不是真枪。”据了解,村民最初主动上缴的枪支都是假枪,并称当时持的也是假枪,仅是用来吓人。

  甲子镇镇长郑普选认为“1·12”事件纯属误会:“金海酒店现在正在建员工宿舍,但是员工需要一个临时住宿地,就在相邻的水产市场里建了个临时建筑,因为安全问题就在外面建了个围墙,等职工宿舍楼完工了就会拆掉的。政府从来没有说过给金海使用。”刘树也承认只是临时借用。

  至于水产市场后来没建成的原因,郑普选解释这是前任的事情,“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

  半径社区居民告诉记者:“这块地当初是半径村的,有1万多平方米,市政府说要在这里建水产交易市场,把土地征走了,结果没建成,荒废了将近10年。后来金海建酒店,一个镇领导就许诺把这块地送给他们做职工宿舍,这才引起我们气愤。”

  据居民说,水产交易市场是个国债项目,申请国债资金高达1700万元,但是镇里把这笔钱挥霍一空,连个市场的影子也没见着,因此居民就想把这块地再要回去。

  金海酒店的投资商刘树的说法相反。刘树说:“1月12日那天,酒店的围墙是许裕长的人开推土机强拆的,根本不是自拆的。他们说我是黑老大,我要是黑老大我还怕这件事吗?我是黑老大我什么时候打过人?我是黑老大我还捐款修路,还捐款给政府盖办公楼?”刘树说,陆丰市现在在建的政府办公大楼,他捐款200万元。

  据了解,捐款修路,不仅刘树捐过上百万,许裕长也捐过上百万。

  捐资修路:两政协委员反目

  许裕长是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某公司总裁;刘树则是陆丰市政协委员。刘树和许裕长最初是很好的朋友,刘树在甲子镇投入巨资兴建酒店,也是许裕长出的主意,两人同为甲子镇亿万富豪,惺惺相惜,引为知己。但在捐资修路这件事上,两人产生了矛盾。

  据介绍,甲子镇是一个海港城镇,南临大海,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偷渡走私泛滥,出现很多身家过亿的归侨,藏巨富于民,而政府财政却时常捉襟见肘。这样,很多本来需要公共财政出钱的道路、桥梁建设,都是民间集资修建。

  一份官方资料显示,自2006年以来,陆丰市外出人士捐资支持家乡建设总额达到两亿多元。该资料里特别提到甲子镇许裕长为家乡瀛江大道修建捐资达100万元。

  记者看到,已建成的瀛江大道甲子段路边有路灯、绿化、石椅等配套设施,是镇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瀛江大道200 6年开工建设,许裕长等人发起成立了“甲子民心工程理事会”,共筹集资金1500万元进行建设。

  “这个工程耗资近1600万,其实只募集到1200万元的资金,现在还有400多万元的欠债。”甲子镇政府一工作人员表示。

  刘树表示,一年多前许裕长为修建这条路,动员刘树捐资500万元。刘树认为太多,实际只捐了10万元。两人间的矛盾由此而起。

  刘树对瀛江大道的看法是:“这条路不到3公里,实际上900万元就足够了,根本不可能花1500万。他自己说捐了100万,实际上怎么可能捐100万?”

  刘树说:“这种民间集资的公益事业在各个地方都很普遍,尤其是对于在外的、所谓事业有成的人的募捐。这种乡绅外贤募捐的形式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没有人对建设资金进行监管,基本上就是几个牵头的人说了算。至于募捐的资金究竟花费了多少?怎么花费的?这根本无法知道。更为重要的是,集资起来的资金还剩下多少,之后这些资金如何运作,也根本没有人知道。

  “我现在和另外一个老乡领头修建甲港路,一共15公里,我捐了100万。现在泥土地基已经基本完工,到目前为止也不过花了300多万。我负责任地说,那条不到3公里的道路,最多造价也不过1000万。我说这些的意思,不是不支持家乡的公益事业,而是钱要花得明明白白,真正花到实处。”

  数天采访中,记者一直拨打许裕长的电话,但始终关机,发短信也无回复。

  镇长郑普选对记者说:“捐资修路都是热心公益的成功人士搞的,我们完全没有参与,没有参与集资,也没有参与修路。至于许裕长和刘树之间因此闹矛盾,我们也完全不知情。”

  据向律师咨询,对于公益捐赠,政府并非全无责任。《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而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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