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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检察长腐败内幕:为博红颜笑干什么都行

 

戴成文原是天津市化工局副局长,和李宝金是老朋友。1993年,他担任天津市化工局局长,1995年出任由天津化工厂、天津碱厂和大沽化工厂组建而成的渤海化工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津门商界和政界的知名人士。

由公安机关出面帮助追款,这笔钱肯定能追回来。但李宝金却有了自己的另番打算。作为一个资深的老公安,他意识到,这是为红颜知己捞取钱财的绝好机会。于是,他给王小毛出谋划策,让王小毛的菲光物业公司以咨询劳务的形式参与为渤海化工集团的追款事宜,趁机从中捞取好处。

凭空飞来的意外之财,王小毛当然求之不得。两人一拍即合,王小毛爽快地答应参与其中,全力配合好渤海化工集团的深圳追款之事,并遵照李宝金的建议,承担起深圳追款之行的相关费用,为下一步分取利润奠定基础。

李宝金快事快办,马上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戴成文。戴成文听从李宝金的建议,找到王小毛,请菲光物业公司“帮助”追款。按照事前的预谋,王小毛大包大揽地应承下来。

事后,李宝金先让渤海公司向天津市公安局写了一份1200万元存款被深圳招商银行福田支行诈骗的报案材料,接着他很快批示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立案侦查。

很快,经侦总队根据李宝金的指示,派员赴深圳和王小毛一起为渤海化工公司追款。有了公安机关的介入,事情就好办多了。在深圳警方的积极配合下,追款活动进行的很顺利。

1996年5月3日,天津市公安局为渤海公司追回存款1102.8420万元。钱从深圳汇入天津后,李宝金便向戴成文提出按实际追回款项总额的15%作为市公安局和王小毛的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的提成。

由于有事前约定,渤海公司答应按李局长的意见办。为使这笔提成款合法化,在李宝金的亲自指点下,1996年5月5日,王小毛和戴成文签订了一份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咨询劳务协议:由渤海化工公司付给王小毛的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劳务咨询费165万元。

假协议炮制完毕后,5月20日,渤海公司如约将165万元转入菲光(天津)物业有限公司的账户。

私情行而公法废。李宝金只是动了动嘴,就轻而易举地为自己和红颜知己捞取了165万元,也为自己的灰色人生迈出危险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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