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高村正彦 中新社发 徐曦弋 摄 “日中两国从未像今天这样拥有能为亚洲及世界的稳定与发展做出贡献的力量。” 本刊记者/刘婉媛 2008年,对于中日关系而言是一个特殊的年份。 30年前的8月12日,时任中国外交部长的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园田直在北京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中日关系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如中日关系发展的曲折历程一样,这一条约的缔结可谓来之不易——从两国在1972年正式建交开始,关于这一条约的谈判花了6年时间。 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两国达成了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反对诉诸武力、反对霸权等五条基本原则,确定了中日关系的发展方向;同时强调更广泛意义的中日关系,即为亚洲的和平做出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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