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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遗嘱20年后曝光:有10人获赠钱(图)

 

    廖承志在会上还强调,遗嘱执行的时间,以最后的一份时间为准,如前后有矛盾可以把前面的作参考。李家炽先生说:“我领会还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但那天,唯独宋庆龄的最后一份遗嘱没让传阅,按李家炽先生的说法是:因“八人小组”中也有人分到钱的,故不便让大家看。宋庆龄把这份遗嘱锁在自己的卧室里,钥匙交给深得她信任的保姆钟兴宝保管。在宋庆龄去世后,钟兴宝就把钥匙交给了中央派来的同志。李家炽先生说,宋庆龄在一份遗嘱中说,我妈妈送给我的黄金饰品是不能分的,是纪念品。对于传阅的几份遗嘱的内容,李家炽先生说大致有以下内容:一是说北京住宅的书籍赠给邓广殷;二是讲某一张国画送×××,××衣服送×××,银器餐具送×××、瓷餐具送×××;最后叮嘱赠钱的问题,受赠的共有10人,各人多少不一样,最少的500元,有的几千元,最多的一人是l0000元。受赠钱的人主要是上海、北京寓所在宋庆龄身边工作的同志,包括已故警卫隋学芳的两个女儿隋永清、隋永洁。当时在会上明确:钱由两地故居清理,上海管上海,北京管北京,赠款也由两地故居分别处理。最后如有剩余可作为两地故居的房屋维修基金。

    1981年6月30日,高登榜召集第二次会议,由汪志敏汇报北京宋庆龄住宅的清理情况。8月下旬,高登榜又召集了第三次会议,主要内容由李家炽汇报上海宋庆龄住宅的清理情况。

妥善处理隋家姐妹的问题

    隋学芳是东北人,在东北参军,后由公安部从中央警卫团挑选考核派到宋庆龄身边工作。隋学芳中风后,宋庆龄考虑到他子女多,生活困难,就把他的两个女儿隋永清、隋永洁接到家中抚养。为此,李家炽先生讲了这么一件事:“宋庆龄在上世纪70年代一次会上,有位外国记者问"这两位姑娘是谁?是您养女吗?",宋庆龄答道:"不,不是养女。她们的父亲是我的警卫,几年前瘫痪了。她们从童年起就住在我这里"”。

    在李家炽先生印象中,他第一次见到隋家姐妹,是在宋庆龄北京的家中。他每次去看望宋庆龄,临别时,宋庆龄总要叫两个女孩子来一起送他,并喊他李局长。宋庆龄就像慈母一样承担起隋家姐妹的抚养、教育的责任,给予她们无微不至的关爱。这种感情集中体现在她所写的遗嘱中。

    宋庆龄在遗嘱中除说把自己的一些物件在她身后赠送给隋家姐妹,还向她们赠送钱款。对隋家姐妹,“八人小组”在执行宋庆龄遗嘱时,完全按照《办法》所定的“遗嘱中凡赠款赠物,除应交国家及拟展出的交由有关机关执行外,均照遗嘱执行”的原则执行。当“八人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廖承志就妥善处理遗嘱受赠人隋家姐妹的问题有专门的讲话。廖承志说,遗嘱中分给隋永清、隋永洁如家具等是国家的,还要作故居布置陈列用,国画、油画也不能分,总之,要保持故居的本来面目。对外国友人送给宋庆龄的礼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宋庆龄的首饰、名戒是文物,不能给隋永清、隋永洁。宋庆龄的衣服可以分点给她们做纪念。按遗嘱给隋永清5000元,隋永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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