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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邓广殷(廖承志表兄邓文钊之子)已有声明,所赠书籍,不接收,交公处理。 第六,北京、上海住宅原则保留,建议由中组部、统战部、文物机关议处后分别报中央和上海党、政领导机关批定。 李家炽先生解释说,当时报告中并无“八人小组”的称法,对其他7名成员,他都熟识,有过工作接触。其中汪志敏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沈粹缜是邹韬奋夫人、中国福利会秘书长,童小朋是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廖承志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对台工作负责人,邓颖超是全国政协主席。在8人中,邓颖超的职位最高,但在名单排序时,邓颖超把自己放在最后,这充分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风亮节。 李家炽在收阅报告后,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海的党、政领导作了汇报,市领导的意见非常明确:照中央决定办理执行。 高登榜在中南海三次召集会议 《办法》只定了原则,为了具体落实《办法》的有关精神,高登榜先后三次在中南海中央办公厅召开“八人小组”会议。1981年6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中南海中央办公厅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高登榜召集,“八人小组”成员除邓颖超外,全部出席了。童小朋在开会时就解释说,邓大姐因去中央党校给学员作讲话,不能来。他首先口头传达了邓大姐的有关指示:北京宋庆龄的住宅作为她的故居以及部分作为北京少年科技馆用。这项工作由汪志敏执行。上海宋庆龄的住宅作为故居用,由李家炽执行。北京、上海的执行情况,由高登榜检查,执行完毕后要写报告报告党中央。 童小朋还讲了邓大姐对在宋庆龄逝世一周年时出版宋的文集的有关指示,要求将宋的遗嘱处理完毕后,就着手搞文集。 廖承志接着讲话。他特别强调,如有人问起遗嘱问题,以无可奉告答之。并要求高登榜将会上传阅的遗嘱原件及复印件收集后一起存中央档案馆。 据李家炽先生回忆,那天开会时让大家传阅宋庆龄从1979年2月起写的几份遗嘱,因主持人没有说遗嘱不能抄录,为了便于向上海党、政领导汇报,李家炽便抄录了几份遗嘱。在他的印象中,遗嘱共有5份,既有中文的,也有英文的。遗嘱都很简短,抄录并不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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