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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7日讯 记者韩乐悟记者从国家标准委获悉,此前征求意见的6项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合并为3项,日前已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3项国家标准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21660—2008)、推荐性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GB/T21661—2008)和《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GB/T21662—2008)。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表示,有关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全部发布,接下来最重要的是做好对标准的宣传贯彻。 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应有环保声明、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该项标准还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等,如名称分为塑料购物袋(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淀粉含量应不小于15%)等。其中,塑料购物袋的标识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或脱落;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每个塑料购物袋一般为一个标识,如有必要,可予增加;标识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塑料购物袋还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等信息。 《塑料购物袋》则对塑料购物袋的感官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塑料购物袋不应有明显异嗅,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塑化不良等。标准还对塑料购物袋的提吊能力、封合强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学性能,塑料购物袋的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提出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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