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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犯“三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上周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择日宣判。律师在辩护时建议从轻处理,陈良宇在最后陈述中说了三个“对不起”。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前表示陈良宇认罪态度很好,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将积极考虑。 据《财经》杂志报道,陈良宇案的审判长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担任。陈良宇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高子程和刘立目。公诉方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其中受贿四项,总计收受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职守一项。 3月25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至中午12时暂时休庭,下午1时30分继续开庭。由于控辩双方存在一定争议,法庭辩论进行了两轮。至下午5时,庭审全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3月26日,陈良宇被押回秦城监狱。 据旁听者介绍,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始终保持平静,精神状态良好。对控方的指控也给予配合。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大意为“事有前因,建议从轻处理”。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表示:“合议庭注意到,陈良宇整个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很好,回答问题实事求是。控辩双方一致认为,陈良宇配合工作,积极退赃,合议庭在合议后会积极考虑的。”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现场没有媒体记者,也没有家属到场。陈的妻子黄毅玲尽管到了法院,但因为自身同案情有关联,未能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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