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该说法,陈良宇唯一辩护律师高子程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关方面关于近期将开庭的通知,也无法确认其将在天津受审。 “根据规定,案件若要开庭审理会立即通知被告辩护律师,但作为唯一辩护律师,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接到开庭审理通知”,高子程说。至于陈良宇目前羁押何处、目前调查进度等问题,高子程则婉拒采访表示“事情敏感、无可奉告”。 关于陈良宇案开庭的说法因香港《文汇报》等媒体报道遭陈良宇律师的否认而显得扑朔迷离。 2006年9月,陈良宇因涉嫌在社保案中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同时被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停止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200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及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至于他将被起诉的罪名,据媒体称主要有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两项。法学界人士称,滥用职权罪刑罚在6个月到10年之间,而受贿罪名若成立,最高刑罚可至死刑。此前宣判的社保案涉案官员中,量刑最重的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王成明,终审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法院认定他的主要罪行是共同贪污3亿多元人民币。王成明已经上诉。 而在2007年7月,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接受传媒采访时透露,陈良宇涉嫌“六宗罪”,包括: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该说法成为目前为止关于陈良宇案最详细也是最权威的官方定性。 自2006年9月至今,陈良宇案调查已有1年半,历时之长、过程之隐秘一如陈良宇的身份一样敏感而罕见。2008年初,有媒体曝出陈案将在春节前后开审,随即遭到权威人士否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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