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陕西省林业厅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一事发出通报批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问题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10月5日,镇坪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报告称: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1张,其中数码照片40张、胶片负片31张。省林业厅委托镇坪县林业局进行核实后,在没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由本厅技术力量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就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2万元。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事情发生之初,省政府就对省林业厅提出了严肃批评,责成其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省政府认为,媒体和公众对华南虎问题的关注,对林业厅发布华南虎照片的质疑及责问,既反映了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对省林业厅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告诫省林业厅要高度重视、正确理解、积极对待社会舆论,并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决定,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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