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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收费专项检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开展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价格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对本地区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重点品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识别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建立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报道价格主管部门为稳定食品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对市场上出现的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要立即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组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政策,组织经营者开展价格自律活动,向社会作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承诺,主动杜绝各种乱涨价行为。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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