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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疑犯庭审中脱逃续:两名法警队长被刑拘

 

  本报记者 宋 伟

  山西吕梁“越狱”事件有了新的进展。5月7日,本报记者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郭根贵、副支队长王建斌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日前已被吕梁市检察院刑事拘留。据山西省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越狱事件经本报报道后,有关领导非常重视,认为“媒体的报道应视为向检察机关的举报”。

  立案侦查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一起严重的渎职事件。”一位检察官分析说,“一名重要案犯在庭审期间脱逃,而且此名疑犯以前就有脱逃经历,因此我们怀疑脱逃事件事先有预谋。”

  而吕梁中院院长王志刚认为:“不可能有预谋。当时担任法警的都是有名的业务精英,一个是支队长,一个是副支队长,两个人都是好样的,人品和工作表现都非常出色。”

  “在国外,媒体的报道视为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因此,有关领导批示后,我们立即对这一事件进行立案调查。”一位检察官说,“经侦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郭根贵、副支队长王建斌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后不到一周,检察机关于4月25日即立案侦查,同日将郭根贵、王建斌刑事拘留。”

  涉嫌犯罪

  检察机关初步侦查结果是:2007年12月14日14时,吕梁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在汾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七明等3人故意伤害(致死)、组织越狱一案。赵七明在休庭时乘法警王建斌不备,在厕所内脱下脚镣翻墙逃跑,至今在逃。经查,赵七明系累犯,曾两次被判刑。2004年1月7日,赵七明开车与李小平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争执中,赵七明抽刀捅死李小平。赵七明在被羁押期间,于2007年企图组织越狱未遂。后赵七明被检察机关追加指控涉嫌组织越狱罪。

  检察机关查明,王建斌在被告人赵七明提出上厕所时,一人将其带出法庭并使其脱离监控视线,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郭根贵也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蹊跷的“越狱”

  2007年12月14日,吕梁中院在汾阳市法院开庭审理赵七明组织越狱案、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案。

  在庭审进行了大约50分钟后,旁听席上赵七明的一个哥哥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一名法警走了过来,将赵七明兄长的手机关闭。几分钟后,这部手机再次响起来。约两分钟后,赵七明突然表现出痛苦的神色,请求上厕所。在开庭之前,赵七明已经去过一次法庭外面的厕所。赵七明在一高一矮两名法警的看护下,从通往厕所的法庭侧门走出。大约休庭5分钟后,矮胖的法警跑进来,说:“跑了!”

  有出庭者前往赵七明脱逃的厕所查看,发现先前锁住赵七明双脚的脚镣,已被卸下。在汾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赶到之前,这个重要的现场已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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