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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遭同学侮辱自杀 3同学受审面带笑容

 

曲靖师范女生自杀:3同学赔钱道歉 家属撤诉

  法庭调解时,3名女生一直用手蒙着脸 记者 龙宇丹/摄

“对不起,是我们没处理好同学间的矛盾……”3名女生向李婉榕的父亲深深鞠了一躬。昨天(4月15日)上午,曲靖师范学院自杀女生的父母状告3名女生侮辱案,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宣告终结,3名女生赔偿2.5万元并当场赔礼道歉,而自杀女生的父母也撤回追究3名女生刑事责任的起诉。

母亲未到庭 取消庭审

原定于上午8点30分的庭审,因李婉榕的母亲卧病在床无法到庭,法官宣布此案不能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向晖解释说,作为刑事自诉案,自诉人必须亲自到庭,无法到庭的应说明原因,可其中一个自诉人即李婉榕的母亲未到庭,且对未到庭的原因也无书面证明材料提交法庭,法官自始至终从未见过李婉榕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不能开庭审理,即使授权律师也不行,因为刑事部分必须经自诉人亲自表态。

“没办法,她母亲有心脏病,出事后病情更严重了,根本不可能长途跋涉到曲靖,那会要她的命的!”李婉榕的父亲说,“我是前天坐了13个小时的火车从南宁赶到昆明的,我只希望这事能尽快了结,我们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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