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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嫖娼证明"毁了婚姻? 离婚男子状告律师所

 

  律师事务所该不该为离婚买单

  2006年6月,褚福荣以律师执业违法为由,将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索赔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共100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取证(“嫖娼证明”)行为是否侵权、“嫖娼证明”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关等焦点展开辩论。

  褚福荣称,嫖娼应由县级公安机关认定,应以裁决书形式下达,而非派出所的证明。律师取得无效证明递交法院,属执业违法,误导法官判案,侵害了他的家庭完整权。而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称,律师取证是《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赋予的权利,在立新乡派出所取得的证明是真实的。真实的证据,采信与否是法院的事,与律师取证行为无关。

  褚福荣称,“嫖娼证明”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离婚导致他患上精神分裂症和生活困窘,这是“嫖娼证明”带来的连锁反应,律师事务所应承担责任。律师事务所则称,离婚纠纷在起诉前就有,离婚是王芳的真实意思,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何况事务所并未参与离婚案的重审和终审诉讼。

  庭审中,褚福荣一度哭出声来。他说,《婚姻法》第32条中有5项判决离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有14种判决离婚的情形,均只有“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条与他沾边,而唯一沾边的便是“嫖娼”。他说,是律师取得的无效“嫖娼证明”,让曾有家业的他落得个人财两空、生活艰难。

  本报记者 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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