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西藏自治区卫生厅接到有关拉萨市自来水水质问题的报告后,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组织采样、检验等专家对拉萨市自来水公司所属东郊、北郊、西郊和药王山水厂进行取样检验。经专家的科学检验,符合居民生活饮用水标准,市民可以放心饮用。 到目前为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没有发现一例因水质污染中毒的病历。 特此公告。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