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吉林东丰县某村一40岁女子与儿子同学相恋,一有空闲,两人便住在一起。她与儿子同学合谋杀死丈夫,案件7年后终大白于天下。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孟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红无期徒刑。 和儿子同学勾搭成奸 孟明比李春的儿子李超大两岁,两人上学时很要好。因为不好好念书,又不想让父母管,孟明三天两头就往李超家跑,并住在李超家里,张红对待孟明就像对亲儿子一样好。 孟明感到,张姨比自己亲妈还要好,一来二去,就对待张红特别依赖,甚至愿以身报恩,而这一切,张红也默认接受,二人很快勾搭到一起。 常被丈夫打姘夫起恶念 1998年,孟明19岁,张红40岁,孟明在村里租了一间房住下。就这样,一有空闲,两人住在一起。 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加,两人感情不断升温。让孟明难以接受的是,张红的丈夫李春平日对张红非打则骂,每每张红来哭诉,孟明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心里就想除掉李春。 2000年5月的一天傍晚,李春告诉张红,他要到大连打工,让她把家里的钱都拿给他。张红称家里没钱,李春上前打了张红一顿,这一切都被躲在房后的孟明看见了。 李春找出家里仅有的200元钱,连夜赶往县里准备坐火车,孟明也跟了过去。假意与李春巧合遇见,非要请李喝酒。在饭店里,两人都喝了1斤多白酒。 见李春醉得不省人事,孟打车将李拉到自己租住的房子,并打电话告诉张红时机成熟,要解决掉李春。张红来到后,二人将李春杀害。之后,将尸体埋在李家的苞米地里。 第二天,张红就对外说李春到大连打工,很早就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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