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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火车碾断双腿 铁路公司称仅能赔300元

 

少女双腿被火车碾断 铁路公司只赔300元(图)

刘珊的监护人把她背到法庭现场 记者 杨帆 摄

 

    因下火车时被火车碾断双腿,刘珊向铁路管理方索赔89万元。该案原定昨日在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刘珊临时增加了医疗费的索赔,法院决定延期开庭。

不幸少女

火车碾断双腿

今年1岁的刘珊出生在山东省沂蒙山区平邑县一个农家,小时候父母双亡,后被外婆抚养。外婆去世后,被送到舅舅家,后又被王姓夫妇收养。起诉书上,她的法定代理人是舅舅和舅妈。

刘珊的男友刘光海是我市忠县人。他告诉记者,2006年12月,他打工返回山东姐姐家后,认识了刘珊。两人恋爱后,于去年春天一起返回忠县。去年3月24日,她独自去邻近的万州培文赶集,返回途中被两名男子侮辱,后又被人灌了迷药,迷迷糊糊中被人送到附近的火车站,扔到一列开往成都的火车上。火车抵达梁平车站,她准备下车。

“我想挤到车门前下车。但车门开时突然被人从后面推了一下。”刘珊回忆,当车门打开时,列车还没有完全停下来,她掉下去后,双脚恰巧搭在铁轨上,车轮碾过她双腿……

之后,刘珊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去年9月,刘珊的法律援助律师、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段茂兵一纸诉状将达成铁路公司起诉到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索赔医疗费、假肢费等85万余元。

刘光海告诉记者,出事后,他曾与相关责任单位协商过赔偿的事情,但梁平火车站和达成铁路公司按铁道部1979年发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表示仅能赔偿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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