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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下调职工住院“门槛费”


    “门槛费”高一直是造成城镇职工医疗负担重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从今年2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降低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俗称的住院“门槛费”。

    为鼓励市民“大病进医院
、小病在社区”,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通知》,降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鼓励参保患者到基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就医。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乌鲁木齐市此次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除三级定点医院维持原标准不变外,一、二级定点医院标准均下调300元。

    通过此次调整,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定点医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900元维持不变;二级定点医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从700元调整为400元;一级定点医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从500元调整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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