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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情侣要求结婚续:父母及看守所否认

 

    在“死刑情侣要求结婚”的说法相继被当地检察院与看守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否认后,记者近日来到当事人贯晓军苍山县南桥镇贯村的家。

  贯晓军的母亲告诉记者,26岁的贯晓军现在已是两个女孩的父亲了,大女儿今年7岁,小女儿3岁。大女儿是贯晓军与一个姓沈的女人所生,姓沈的女人是来苍山打工时与贯晓军相识并同居生活的,两个人后来分了手,女儿就一直由贯晓军的父母抚养。贯晓军的小女儿则是他与一名姓周的女人所生,两个人也是相识后同居的,现在3岁的小女儿由她妈妈抚养。

  苍山县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了解到贯晓军家里的困难情况后,特别是了解到贯晓军想念女儿的情况后,曾两次到他家中看望他的大女儿。

  贯晓军的父母对记者说,贯晓军曾托人往家里捎过话,嘱托家人把3岁的小女儿接回来,让自己的父母抚养。贯晓军的母亲边抹眼泪边告诉记者,小孙女的妈妈也曾打算把孩子送回来,可家里根本就养不了,现在大孙女的衣服都是靠两个姑姑在外面打工挣钱买的。

  对于有关报道所称的贯晓军“要求结婚”的说法,贯晓军的父母称没有听说过这事。贯晓军的母亲说,贯晓军和周姓女子的感情一直很好。至于裴景彩,她说并不认识,在贯晓军出事后才知道有这个人的。在贯晓军的父亲看来,贯晓军与裴景彩主要还是同伙关系。

  贯晓军的母亲说,他在里面有什么要求,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会打电话告诉家里,他的“要求”基本都是让家里人给他送钱。他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在里面要钱,也就是为了能多吃点好的,可家里也没有钱花,根本拿不出钱给他往里送。25日,记者与苍山县公安局看守所大队长蒋瑞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看守所从来没有接到过贯晓军“要求结婚”的请求。

  本报济南1月28日讯 近日,一条有关“死刑情侣要求结婚”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记者在事件的发生地苍山县进行采访时,却得到了不同的说法。当地相关人员表示不存在“死刑情侣要求结婚”的事情,有关报道属于“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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