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这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干预范围涉及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牛奶、鸡蛋等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 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发布公告,将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列入第一批提价申报企业名单。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这些企业须在提高食用植物油价格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 列入首批调价备案的企业,包括联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5家大型超市。调价备案企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牛奶、鸡蛋等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须在调价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此外,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则列入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价申报的企业名单。 对未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程序的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自从1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截至25日,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列入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企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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