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社会民生 >> 新闻正文      
总经理助理当着情人面强奸女子被判5年

 

晨报讯 去年11月9日中午,上海某技术学校教师毛某到办公室取材料时,突然听到凄厉的哭喊声,循声望去,发现学校隔壁某大酒店楼梯上蹲着一名头染黄发、颌部青紫、身裹浴巾的女子。这名女子称刚遭人强奸,警方赶到后抓获了仍在酒店的犯罪嫌疑人潘韶东。昨天,静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潘韶东有期徒刑5年。

现年40岁的潘韶东曾出国工作数年,去年4月他回国后在一家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没过多久便认识了比他小14岁的有夫之妇李微(化名)。由于潘韶东的长相和口才都不错,李微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竟抛下了丈夫与他同居。

去年11月8日晚,潘韶东宴请生意上朋友,让李微带小姐妹桦骅(化名)作陪。

众人酒足饭饱后,又去市中心一家酒吧喝了2瓶洋酒,次日凌晨又到一家KTV喝酒唱歌。一群人疯玩至上午8点才散去。

潘韶东、李微和桦骅来到一家宾馆开房休息,不明就里的桦骅踏进房间没多久,便被潘韶东借着酒性强奸,站在一旁的李微也没有伸出援手。

潘韶东欲再次强奸桦骅时,桦骅提出要上厕所,乘潘韶东和李微不注意,裹着卫生间的大浴巾逃出宾馆呼救,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姚克勤 实习生卢俊)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