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张汉舟)一个是大学刚毕业无工作的青年,一个是在校大学生,为赚钱两人“网上介绍卖淫,赚取中介费”。近日,被告人莫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获刑2年;而在校大学生杨某也因此罪获刑3年,而与两人合作的足浴城女老板也因介绍卖淫罪被拘役半年。 找到合伙人 实施“发财计划” 广西人莫某是汉口某高校的一名毕业生,租住在洪山区石牌岭刘家湾。 据介绍,莫某有一个不良嗜好,经常出入发廊和洗浴场所。久而久之,莫某琢磨出了介绍卖淫女“生意经”,可以赚取丰厚的中介费。 同是年轻人,爱上网的莫某认识了就读于武汉某高校的大学生杨某。莫某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杨某十分赞同。为了赚钱,莫某和杨某开始合计如何让他们的金点子变成现实的钞票。 今年3月,莫某和杨某及陈某(另案处理)联合在洪山区石牌岭刘家湾租了一栋房子,并买了两台电脑,申请了多个QQ号,并以“美女经纪”、“美女不设防”等网名发布卖淫信息。两人正式开始着手实施他们的发财计划。 女大学生成为赚钱工具 “杨某是在校大学生,认得一些女大学生。而莫某经常出入色情场所,他手里也掌握了一些发廊女。”据办案人员介绍,莫某和杨某所介绍的卖淫女大多数来自发廊,也有一些是在校女大学生。 据杨某供述,今年5月12日,杨某以 “美女不设防” 的网名,在QQ上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双方谈好了价格及其他事项后,杨某便将一名卖淫女带到李某所住的酒店。 小洁(化名)是武汉某高校的在校女大学生,她就是杨某组织的几名卖淫的女大学生之一。据办案人员介绍,小洁的家庭条件还不错。至于她为何走上了这条道路,据小洁交代,是因打牌输钱而误入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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