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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信社副主任因受贿问题被双规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获悉,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下称“河南农信社”)副主任罗开明因受贿问题被中共河南省纪委“双规”。

  据河南省金融系统内部人士透露,2007年3月12日,中共河南省纪委对罗开明正式立案查处。现初步查明,罗开明在任河南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在为他人审批贷款等活动中,索取、收受他人现金148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3万欧元。在下属单位报销和让他人支付个人费用22万余元,收受他人礼金26万余元。

  罗开明,男,1955年生,河南省固始县人,1971年~2004年一直在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工作。2005年2月任河南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从成立(2005年2月)到罗开明被‘双规’,河南农信社一共接了约100个贷款项目,而经河南省农信社贷款咨询委员会咨询通过的项目只有87个,但这其中仍有20多个项目与罗开明有利益联系。”上述河南农信社内部人士称。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获得的河南省金融系统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2006年5月,郑州某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急需贷款,但其贷款申请报送河南农信社信贷处,因不符合要求于2006年5月被退回。……在罗开明的直接过问下,(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某如愿拿到了3000万元的贷款。(2006年)8月,胡某(罗开明与张某的中间人)来到罗开明的办公室,把装有40万元现金的手提袋交给罗。”

  在河南农信社工作期间,罗开明坚持“小额、流资、分散”的信贷原则。与此同时,河南农信社摆脱了连续9年的亏损,2006年盈余超过20亿元。

  2005年8月,河南农信社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顺利通过人民银行总行会同银监会的审核,河南省成为完成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申请发行阶段工作的两个省份之一(另一省份是黑龙江省)。

  “罗开明还是有一些贡献的,2005年3月申请央行专项票据的关键时期,就是罗开明带队赴京开展工作的,”上述河南省金融系统人士称,“但是罗的出事仍旧显示出领导权柄过重等农信社内部治理结构的缺失。”(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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