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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决定于7月2日恢复活鸡出售

 

  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四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表示,行政会议决定于七月二日恢复活鸡买卖,并实施零售市场不留活鸡过夜的安排。另外,当局会给予活家禽业界较充裕的时间,考虑结业特惠补助金的安排。

  周一岳二十四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今次的决定是考虑了业界意见及衡量禽流感的风险。由于至今未能追踪早前在街市发现的禽流感病毒源头,故有必要提升零售层面的防疫措施,才恢复出售活鸡。

  当局将修改《食物业规例》,将于七月二日起在零售层面实施不留活鸡过夜的措施。根据新规定,街市及新鲜粮食店的活鸡档每天晚上八时至翌日上午五时,不可存有活鸡;档主每天晚上八时前,须屠宰所有卖剩的活鸡。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五万港元及入狱六个月,以及被取消牌照或租约。

  食物环境卫生署由七月二日至八月初会派员每天巡查零售市场,确保活家禽业界遵守规例。

  至于结业特惠补助金,周一岳表示,因应业界的要求,行政会议给予零售商一个月时间考虑;而农户、批发商及运输商的考虑时限则为三个月。

  他指出,若零售层面绝大部分贩商接受退还牌照或租约安排,当局让活家禽业界自愿选择是否结业领取特惠补助金,金额为二00四至0五年自愿退还牌照计划的三倍,预计涉及总额约十亿港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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