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华年--辛亥革命那一枪
www.taihainet.com 2008-5-9 天涯 赫连勃勃大王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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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血横流洗乾坤 ——史坚如、吴樾、徐锡麟的无悔青春 “非隆隆炸弹,不是以惊其入梦之游魂;非霍霍刀光,不是以刮其沁心之铜臭!” 这是中国留日学生杨毓麟(1872~1911)的振臂高言。1902年,他在《新湖南》杂志中发表文章,反复呼吁国人,对清朝的反动官吏,应该采取激烈的肉体消灭手段。 1903年,为了反对俄国入侵中国东三省,在日学生、侨胞爱国热情澎湃。随之,由于“拒俄义勇队”收到日方压制,爱国者们就把组织更名为“军国民教育会”。 这个团体的中心目的,就在于“养成尚武精神,实行爱国主义”。而手段方面,他们明明白白排列如下三种: 鼓吹,起义,暗杀。 清末暗杀之风,有两次高潮。 第一次,是1903—1904年。由于拒俄运动的兴起,在日留学生的暗杀风潮兴起,《苏报》、《浙江湖》、《女子世界》等刊物雨后春笋,无不鼓吹暗杀。其中最有名的文章,当属《中国白话报》上以“无名道人”为笔名发表的《论刺客的教育》。在这种暗杀主义的鼓动下,易本羲谋刺铁良于南京下关,王汉谋刺铁良于河南彰德,万福华枪击王之春于上海英租界(统称“甲辰三暗杀案”),加上稍后的吴樾炸五大臣,一时间暗杀理论成实际,蔚然风起。 暗杀的第二次高潮,为1907—1908年。由于同盟会丁未、戊申几次起义的失败,党人冀图以暗杀手段来振奋同志精神,鼓舞革命气志。 1905年俄国革命的风潮,加上欧美各国革命史上的暗杀事例,刺激、吸引了大批党人把理论诉诸于行动。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在1904年春刊的增刊号,刊载了烈士吴樾的《暗杀》时代。在这本系统介绍暗杀目的、手段、志向的文章里,文笔淋漓,反满鲜明,而作者吴樾本人又亲携炸弹舍身殉义,故而在当时造成非常广泛、强烈的影响。 在老一批同盟会中,都把暴动和暗杀,列为革命必备的两种方法。 蔡元培、吴樾、宋教仁,包括孙中山(惠州起义前他亲派史坚如去广州进行暗杀活动),无不如此。就连黄兴这样的革命党首脑级人物,也几次想亲自去施行暗杀,最终皆为手下所阻而已。 黄兴说:“革命与暗杀二者相辅而行,其收效至丰且速。” 老同盟会员认为,当时的人民,尚未觉醒。革命党对清政府,心欲去之而力不足,只能用暗杀加暴动,双管齐下。而炸弹、手枪、匕首,种种强力而导致的对满清达官巨吏的暗杀,第一容易成功,第二暗杀者本人可享“光荣名誉”,第三能促成下层民众觉醒,第四可促进社会“进化”。 更进一步,暗杀过后,清政府必然大行压制杀害手段。如此大的反动力,会愈加引起人民更强烈的反抗。 终极目的,暗杀为因,革命为果。 中国二十世纪的暗杀风潮,深受俄国民粹派的影响。革命先行者们,一直试图“西验欧洲,东观日本”。他们研究过后,总结出一条规律: 革命之先,暗杀可以广播火种。 所以,陶成章、胡汉民、章太炎、汪精卫、陈天华、秋瑾等人,皆对暗杀手段加以推崇。 秋瑾二句诗,更激励过无数仁人志士慷慨赴死: 抟沙有愿兴亡楚,博浪无推击暴秦! 当时,著名的“暗杀团”,大概有七、八个:军国民教育会所属的暗杀团(黄兴等),上海暗杀团(光复会,蔡元培等),北京暗杀团(吴樾等),同盟会东京总部暗杀团(方君瑛等),支那暗杀团(刘思复等),成记洋货店(李应生等),以及京津同盟会(汪精卫等)以及陈独秀在安徽的“岳王会”,等等。 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一段时间内,从1900年史坚如谋炸两广总督德寿开始,到1912年彭家珍炸死良弼止,付诸行动的暗杀,共50多起。虽然成功的次数不是很多,但影响十分巨大。 有一些辛亥革命研究者,简单地把暗杀活动归结为武装起义失败后悲观失望情绪的发泄或是革命“走捷径”的侥幸,实缺公允。 暗杀,是革命党一向的既定方针,是为了唤醒国人迷梦、清除元凶巨憝的有目的活动。 历史不能简单化,深入思考,方可探其究竟。 大好头颅何轻掷——为什么辛亥革命时间暗杀多 暗杀,在清末那个特殊的年代,绝非可和一般人当今所谓的“恐怖主义”划上等号。 辛亥革命义士的暗杀主义,乃中国古代游侠刺客精神与西方资 阶级革命暗杀活动的结晶,是典型的“中西合璧”的产品。 自1900年到1910年十年间,革命党人最钦服的,乃俄国的“虚无党”。“虚无党”,就是俄国的民意党(他们自称“国家主义者”,而并非一般人认为的“无政府主义者”)。 革命党人中的刺客,主刺人很少有为金钱杀人的职业刺客,大多是出身良家的大好热血青年。他们从事暗杀的目的,是为了促成革命,推翻满清统治。 不过,在当时党人之中,也有不少人把俄国的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相混淆,以为“无政府”主张和党人理想中的乌托邦是一个概念。这并不要紧,手段是“无政府主义”的,并不妨碍目的是“革命”的。 同盟会等革命党人确实在许多地方与俄国的民粹派声气相通。因为,二者的“英雄史观”相同,即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先行先知的“英雄”,而麻木的人民,则是待警醒的“群氓”。只有依靠英雄的个人,才能唤醒迷醉的群氓。 也就是说,少数英豪血淋淋的人头,可作广大群众的指路明灯,引导和推动革命。 俄国的民粹派、民意党人,其实比同盟会走得更偏、更远。他们一直幻想通过干掉沙皇这样一次性的行动获取全胜。所以,暗杀成为他们唯一的手段。当这些人干掉了亚历山大二世之后,就不愿再进行暴力抗争。他们甚至上书亚历山大三世,希望沙皇能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 相比之下,中国的革命党人,大多数要比俄国民粹派清醒得多。他们只把暗杀当成革命重要的手段之一,一直努力联合各层阶级,策划新军,以此起彼伏的暴动和起义,最终推翻了中国数千年的帝制。 中国革命党的暗杀,具有鲜明的历史烙印。他们倾慕司马迁笔下的豫让、聂政等人,但又摒弃了“士为知已者死”的私恩。他们明白表示,他们所进行的暗杀,目的是为了“宏大汉之声”,是为了“种族之恩,祖国之恩”,是“为民请命”。 在承继了古代中国侠客敢于牺牲,不畏强暴,一往无前的精神之外,革命党人发扬光大,力倡勇敢之风,力提矢志不渝之气。其目的,就在于浇铸中华新民族之魂。 每个携枪携弹去行刺的革命者,对于自己的结局都一清二楚:不是宰割凌迟,就是枭首挖心。 舍生忘死,玉石俱焚。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慷慨赴死,无外乎这样坚定的理念: 与其奴隶以生,不如不奴隶而死!(吴樾) 当然,清末暗杀盛行的原因,除了革命哲学的灌输以外,还有章太炎等人佛学虚无主义哲学的影响。 章太炎主张用宗教催发人民信心,增进国民道德。为此,他不断宣讲法相宗与华严宗佛学。二宗之学,就是讲在普渡众生之时,头目脑髓,均可施舍予人。 万法惟心,一切有形之相,无形的法尘,皆为幻见幻想,并非实有。 有此种信仰铺垫,仁人志士自可勇猛无畏,以达致群志成城的目的。 章太炎为了鼓动青年为革命而死,为了使行刺的勇士们觉得自己抛洒热血是“普渡众生”,他就一直宣扬大开“自戕成仁”之风。有了此种精神麻醉剂,革命青年更能“轻去就而齐死生”。 “一缘既绝,万念俱消。”有了精神的原动力,革命者自可蹈死不顾,潇洒赴死。 暗杀真的有作用吗?当然有!而且巨大。 “长梦千年何日醒,睡乡谁遣警钟鸣!” 炸弹,匕首,子弹,惊雷贯耳,惊醒沉睡的国人。 史坚如、万福华、王汉、吴樾,一个又一个烈士以身殉国,激发了中国国内以及海外有志青年杀身成仁的伟大志气,打破了国人对满清王朝虚伪立宪的迷梦。 不仅陷前朝大小官员于恐怖之中,也使悍酋大吏们谈虎色变,不敢再轻易对党人施以辣手和毒手,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怪事――满清宗贵暗自遣人去东京,向同盟会各出万两白银,以“购买”自己脑袋平安在颈的机会。 数次暗杀活动,最有成效的,当属彭家珍刺杀良弼。这次暗杀,也从最关键处促成了满清的覆亡。 难怪良弼临死时,他自己都叹言: “杀我者,好英雄也,真知我也……我死,清廷亦随之亡矣!” 毋需讳言,革命党人的暗杀策略,也有其大缺欠的一方面。首先,他们意识中存在着简单化的肤浅,以为中国的积贫积弱,乃几个满清大头目所造成,只要宰掉他们,革命就能迅捷成功。此外,暗杀活动进行的时候,他们深知自己羽毛未丰,不敢“扰累”地方,不敢“惹外国人干涉”。又次,各个暗杀团体,山头林立,各行其事。 更天真的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一直以来,几乎是迷信金钱的力量,“每做一事,开口便道没钱”。所以,出于这种“经济”考虑,使得不少革命党人觉得:暗杀,只需一两条人命和炸弹,如此去做,从经济角度上“便宜省俭”。换句现在的话说,暗杀这种革命手段,可称“成本低廉”。 暗杀活动最消极的一面,还在于有时会误伤无辜,引起普通民众的反感。以史坚如炸德寿为例,他在地下埋烈性炸弹,德寿本人只被炸下床,毫发无损。而宅前园后的广州平民,反被炸倒的房舍压死压伤多人。如此,则给了清政府以口实,借以煽惑群众,诬蔑革命。 无论如何,作为那些已经超越时代局限的革命者个人,他们坚韧不屈,百死不挠,以个人英雄主义为激励,声称“人为其难,我为其易”,抛头颅,洒热血,以身殉志,以命酬国,这种大英雄的作为,真真让后人扼腕赞叹。 所谓暗杀手段的是与非,《民报》第18号上以“寄生”为笔名的一个革命者所言最为恰允: “先审其敌,次观其志,而后是非乃略定。” 以下,笔者描述一下辛亥革命期间影响最烈的三个暗杀行动英雄: 史坚如、吴樾、徐锡麟。 (本来有秋瑾和汪精卫。但汪精卫情况特殊,单列一传;秋瑾非暗杀行动英雄,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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