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Rss 2.0 WAP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體 | 金卡联盟 | 海峡商业 | 点歌 | 彩铃 | 地图

看新闻

灌论坛

玩博客

读报纸

瞧视频

找朋友

进校园

看杂志

说观点

翻翻书
台湾 厦门 两岸 海西 文娱 国内 国际 军事 体育 传媒 报网互动 今日精选 表情排行榜
商务生活频道
房产 车市 美食 证券
家居 商城 时尚 健康
情感 旅游 赳客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生活频道 >> 读书 >> 大开眼戒 >> 文章正文
几位著名的中共秘密女党员

 

  张露萍:打入军统的女情报英雄

  张露萍,1921年出生于四川省崇庆县(今崇州市)。1937年11月,张露萍奔赴延安,先后毕业于陕北公学和抗日军政大学,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10月,张露萍受党派遣回四川工作,秘密打入重庆国民党军统局电讯处及电讯总台,担任党在军统局的地下党支部书记。她从军统机关截获了大量重要情报直接送到了我南方局。

  张露萍和她的战友犹如一柄利剑,直插敌人的心脏,在最森严、最机密的敌特首脑机关里,构建了一个党的“红色电台”,并使敌人的许多秘密行动被我党掌握。

  1940年3月,地下党支部不慎暴露,张露萍等7人全部被捕。这就是当时震惊国民党心脏的“军统电台案”。

  “军统电台案”发生后,军统方面万分震惊,蒋介石也受到极大的惊吓,他大骂戴笠无能。

  1945年7月,经百般折磨,策反无果,戴笠亲自下令将张露萍等7人杀害。

  沈安娜:蒋介石身边的红色女谍

  1935年1月,20岁的中共地下党员沈安娜离开上海,去了杭州,利用她的速记专长,在国民党浙江省政府里面找到了一份机要速记员的工作。

  没有录音笔的年代,会议记录全靠纸笔。在淹没于文山会海之中的政府机关里,反应敏捷、技巧娴熟的速记员是人见人爱的宠儿。凭着每分钟200字的记录速度和一手好字,沈安娜很快就在浙江省政府机关站稳了脚跟,得到了当时国民党浙江省政府主席朱家骅的信任。

  1938年,沈安娜在周恩来与董必武的指派下,通过朱家骅的关系打入国民党中央党部,继续为党做情报工作。

  由于是经朱家骅亲自安排进中央党部工作的,又是朱家骅的“老部下”,沈安娜深得机要处上上下下的信任和器重,并立即担任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等重要会议的速记。

  从此以后,沈安娜在国民党中央党、政、军、特的高层会议上担任速记,凡是蒋介石主持的会议,沈安娜是速记的不二人选,而来自国民党中央党部的绝密情报被源源不断地送到延安,且从未暴露。

  直至1949年5月上海解放,沈安娜的地下情报工作才宣告结束。

  新中国成立后,沈安娜进入国家安全部工作直至离休。

  黄慕兰:出身名门的奇女子

  黄慕兰出身湘中名门,父亲曾是谭嗣同的老师,黄慕兰于北伐前夕在武汉投奔革命,成为当时的妇运领袖。黄慕兰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有三次就属于典型的“革命联姻”。在武汉时期,黄慕兰结识了《民国日报》总编辑、国民党市党部宣传部长宛希俨,在董必武、瞿秋白撮合下结婚。宛希俨后来在赣南牺牲,黄则调往上海任中央书记处秘书和交通员,遇到新任的中央委员贺昌,经周恩来批准,两人正式同居。不久,贺昌调往中央苏区,黄慕兰则留在上海继续从事秘密工作。此时,黄慕兰遇到了新的感情苦恼,她的工作对象陈志皋展开了对她的疯狂追求。于是,她向组织汇报了此事,并请求去苏区与丈夫会合。党组织否定了她的请求,并让她与陈志皋结合。可陈志皋最后还是离开了她,这段婚姻终以失败告终。

  1955年,黄慕兰涉入“潘杨案”,在上海被捕。此后二十多年,她数入秦城监狱,出狱后多次上诉。直到1980年,冤狱才得以平反。

  宋维静:打入阎锡山军队内部的女杰

  1936年,曾参加过广州起义的宋维静打入阎锡山控制下的妇女团体,她与丈夫温健公配合默契,收集、传递情报,机智果断,受到党中央情报部的肯定。

  后来,宋维静受组织派遣,再次打入阎锡山军队内部,没有暴露身份的她,被阎锡山委任为上校专员。

  宋维静是在上海结识丈夫温健公的。1930年11月,温健公在上海被捕,被投进龙华监狱。当时受党组织委托,宋维静以表妹的身份去探监,两人产生爱慕之情,于1933年结婚。

  1938年,温健公牺牲,这一年宋维静才28岁。尽管此后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再婚,宋维静都放弃了,直到去世,整整64年。身边的工作人员说,她难以忘却革命中患难与共的丈夫。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图片
 推荐
关于台海网 - 广告服务 - 广告价格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08 taihai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备案号(20060501) 闽ICP备案(闽ICP证07001623)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