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Rss 2.0 WAP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體 | 金卡联盟 | 海峡商业 | 点歌 | 彩铃 | 地图

看新闻

灌论坛

玩博客

读报纸

瞧视频

找朋友

进校园

看杂志

说观点

翻翻书
台湾 厦门 两岸 海西 文娱 国内 国际 军事 体育 传媒 报网互动 今日精选 表情排行榜
商务生活频道
房产 车市 美食 证券
家居 商城 时尚 健康
情感 旅游 赳客 IT
 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生活频道 >> 车市 >> 车市资讯 >> 文章正文
汽车零部件市场黄金增长期将持续五到十年

 

  我们的观点是,只要中国经济和金融环境不出现大的意外,在未来的五到十年,汽车零部件行业仍然是国内最有前景的行业之一,还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其间,不排除有阶段性的增速波动情况出现。

  继续看好未来五至十年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根本依据是驱动该行业增长的基本因素都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未来五到十年间,中国汽车年生产量保守估计将达到1500万辆左右(包括出口车辆),即新车的产量还将增加近一倍。而由于车型升级的因素,估计将为配套市场带来超过一倍以上的产值。

  尽管人民币升值给出口带来一定的困难,但也仅限与美元直接挂钩的国家和地区;另外,除非人民币升值到中国的绝大部分产品都没有出口竞争力,否则作为中国政府为数不多地支持高附加值的汽车产品出口不会长期受影响。并且,汽车零部件的出口结构也从主要出口售后市场向售后、配套市场并存的方向转型,因此,未来5到10年出口零部件产值也将不小于2007年的一到两倍。

  售后市场将最没有悬念地保持增长,因为,现在每年新增的车辆保有量就有800多万辆,随着2003年以后新购的车辆开始进入大量保修阶段,售后市场将比前五年有更高的增长率。

  当然,预测将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不排除未来五年内的某一时段出现新车产量和出口同时缓慢增长的现象,因此,零部件供应商应根据自己公司的资源能力来调节产能的增长节奏。

  二、并购大战上演仍需时日,供应商数量近年内或将不减反增

  早在十年前,就有国际著名公司预测中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2010年前会大洗牌,近70%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将被并购。然而,时到今日,虽然偶有并购现象,但真正大规模的并购战并没有发生。事实上,近5年里,中国供应商的数量反而在增加。

  一个供应市场从过于分散到集中是必然的过程,然而判断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重组整合会何时大规模发生却十分困难,我们从五个维度来分析并购发生的外部因素,以判断并购在近年大规模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1.市场增长。如本报告第一部分所分析的,中国本土市场中,不论配套市场还是售后市场,都呈现出一个较长期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的特征。在一个增量市场中,现存零部件企业更多选择增加产能或设立新厂的方式去争取新增的蛋糕;只有在成熟稳定市场中,才会出现大量你增我减式的零和并购游戏。而且在未来的增量市场中,还可能会出现新的进入者。当然,不排除新增产能过度后,会引起阶段性局部修正,但从整体看,零部件企业数量不会呈现大规模减少的情况。另外,企业并购(非少规模参股)的前提是,被并购方业绩差,利润甚至为负数;然而在一个增量的市场里,虽然利润率可能会下降,但大量亏损的情况还是较少发生。这也给希望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市场者减少了机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图片
 推荐
关于台海网 - 广告服务 - 广告价格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08 taihai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备案号(20060501) 闽ICP备案(闽ICP证07001623)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