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 《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11月21日《京华时报》)
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就业歧视只在企业中存在,天天指责和批评企业搞“霸王条款”。殊不知,公务员考试也有就业歧视。政府是社会公平的 “带头大哥”,在就业方面应该起到 “带头大哥”的榜样作用,事实恰恰相反,“带头大哥”不但没有树立榜样,而且,还是推行就业歧视的“带头大哥”。
己不正,何以正人?公务员考试设置众多的就业歧视,企业为什么不能?公务员可以说是工作岗位的特殊需要,企业同样可以打出工作岗位的特殊需要旗号。因此,要消除各行各业的就业歧视,首先要清除公务员考试中非必要的歧视性条款,否则,何来底气指责企业?